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成立4个巡察组,于2025年9月下旬至2025年12月中旬,对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县委编办、县委党校、县档案馆、中共中央西北局盐井会议纪念馆、县工商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漳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漳县武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漳县武阳供水公司等23个县直部门和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医疗卫生系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校园安全领域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巡察工作要求,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中共漳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