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来源:     日期: 2018-10-15 分享+

        1.漳县金钟镇干部李会忠擅自将不符合条件的农户确定为灾后重建户的问题。2014年10月,李会忠擅自将已经享受过“5.10”灾后重建资金的村民张某某、包某某重新上报为“7.22”灾后重建户。李会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漳县三岔镇鸡架村村委会主任崔锁兴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的问题。2011年,崔锁兴将不符合条件的亲属崔某某评定为低保户,致使崔某某从2011年至2017年共违规领取低保及生活补助资金54913元。崔锁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书记张林同审核把关不严,受到诫勉谈话。违纪资金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