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警鉴】公益赞助款变成吃饭钱

来源:  甘肃纪检监察网    日期: 2020-06-11 分享+

曾是群众眼中的致富“领路人”,暗地里却干着不遵守党纪国法的事。永登县上川镇黄茨滩村党支部原书记辛世元、村委会原主任陈刚道、村委会原文书李祖军因虚报套取赞助款被查处。

2013年,永登县上川镇黄茨滩村的村民们终于盼来了一个发展的好项目——光伏项目。2016年,光伏项目建设单位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向黄茨滩村又捐赠90万元公益事业赞助款。而黄茨滩村的村干部却打起了歪主意,他们三人一商量,就把其中42万元转入村党支部原书记辛世元个人账户,48万元转入村委会原文书李祖军个人账户,为以后的“小动作”埋下伏笔。

“听说咱们村这个光伏项目又赞助了几十万,可以给咱们村修条好路了。”黄茨滩村村民们充满期待。

很快,道路动工建成,但2016年12月村委会用赞助款支付道路硬化混凝土款时,三名村干部觉得机会来了。

2018年7月,上川镇纪委在对黄茨滩村相关问题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赞助款有问题。随后,县监委成立核查组,对该问题初步核实。

2018年11月,永登县核查组核查发现辛世元、陈刚道、李祖军虚报20张混凝土出货单,从中套取7.6万元。

“7.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村干部和社长们在工作期间的餐费”在核查谈话中陈刚道陈述。

审查期间,三人认识到所犯的错误,主动配合审查,真诚悔过认错。2018年11月14日,辛世元、陈刚道、李祖军向上川镇人民政府主动退还7.6万元。

辛世元在反思材料中写到:“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我虚开票据,套取集体资金用于村干部餐费,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

2019年4月,永登县纪委给予辛世元、李祖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陈刚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两年)。

【执纪者说】公益事业赞助款为贫困地区群众生产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如被挪作他用,势必会影响群众发展致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问责,让违纪违法者付出代价,为贫困地区的发展提供纪律保障。